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

首页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要求,根 据省教育厅年度科研工作部署,近期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科研项目结 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21、2022、2023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 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通过的其他年度的项目,主要包括:科学 技术项目、社会科学项目、产业化培育项目、就业专项。 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附件1)要求。自2024年6月起,已立项省教育厅项目原则上均按照此验收 参考指标执行。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结题验收采取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预计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 知)。 

  三、工作要求 

  1.2024年起,结项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网址: https://jlky.yuntu.cn/,按照要求6月23日前上传《成果验收报告》(含 《经费决算表》《学校审核意见》,附件2)、《项目合同书》、《重大事 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学校6月24日线 上审核。 

  2.各单位在6月25日前将《2024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的PDF版报送科研处,其中附件2表中“团队成 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2.成果验收报告(分类) 

  3.2024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