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文件
长中大校发〔2021〕91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公布
第二批获得“杏林学者工程”——青年科学家项目
培养计划支持的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名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持续为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创造有利条件,激励青年人才为承担国家及地方科研任务打下坚实基础,推进青年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学校根据《关于印发<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学者工程”——青年科学家项目培养计划>的通知》(长中大校办发〔2019〕67号)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基层单位初审、学校资格复核、专家评审、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校内公示无异议,对34名自然类科类、11名人文社科类学校校本部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第二批“杏林学者工程——青年科学家项目”培养计划立项支持。
学校将以人才为主体、以项目为平台,在项目执行期2年内,给予自然科学类入选者4万元/项科研经费支持;社会科学类入选者2万元/项科研经费支持,并严格按照该计划要求对任务保障进行绩效管理,建立违约机制。
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