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学院初审及项目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中大校发〔2021) 10号)有关要求, 结合各学院各类别项目报名情况,现将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学院初审及项目上报工作通知如 下。
一、初审项目范围
根据各学院项目报名情况,各学院只负责创新训练类项目初审工作,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直接进入学校评审环节。
二、初审时间安排
6月18 0-6月23日,请各学院于6月23日17时前,按照学校所分配的指标将所推荐的项目在学校大创计划管理平台中进行“审核通过”操作。
三、项目初审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成立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评审专家组组成人员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建议优先选用学校创新创业导师并执行回避原则。评审形式由各学院自行掌握,确保初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梁钟艺
联系电话:0431-86172231
附件:2021年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创计划”创新训练类项目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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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