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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方剂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方剂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100504)  

一、学科简介  

本学科于1958年建校时创立。学科经过国家级名老中医胡永盛教授等五代人近60年的不懈努力,从以方剂教学为主的传统学科发展模式,逐步形成了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并以科研带动教学,以教学促进科研,教学、科研、临床三位一体的现代学科发展模式。本学科2000年获批硕士授权点,2012年获批博士授权点;承担的课程于1994年被评为省级优秀课程,2005年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有10人次兼任中国中医药学会方剂分会常务委员或委员,有6人次兼任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经方分会理事,其中1人为副会长、2人为常务理事,在国内同类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本学科现有成员8名,其中包括博士后1人、博士4人、硕士3人;教授3人、副教授3人、讲师1人、助教1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人;学历、职称、学缘、年龄结构合理,既有拔尖人才,又具有整体教学、科研实力,是一支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较高教学水平的学术团队。形成了中药复方机理及药效物质基础研究、方剂配伍及复方筛选关键技术研究、方剂理论传承与医方数据库挖掘研究三个稳定的研究方向。围绕研究方向开展深入的科研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及教学立项22项,公开发表论文107篇,其中包括重点及核心期刊论文42篇;获得国家专利2项、省科技进步奖3项,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二等奖2项,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  

面向21世纪,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是高等教育、特别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任务和主要目标。我们在研究生的培养中,探索建立以提高综合能力,尤其是创新能力以及中医药市场适应能力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模式。学生除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论文水平较高外,并提高了综合素质,曾获得长春市联通杯创业设计大赛、长春中医药大学创业计划大赛等奖励;研究生导师也曾获“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之星”、“吉林省高校新世纪科学技术优秀人才”、 “吉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优秀教师”、 长春市“师德标兵”、“长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长春市第六批有突出贡献专家”、“长春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等奖励。  

二、培养目标  

总体目标是,要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本学科高层次专门人才和中医事业的接班人。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德医风;富有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服务。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方剂学专门知识;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担负方剂学相关的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在本学科的科学研究中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掌握两门外国语,第一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第二外国语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研究方向  

1.方剂作用机理、药效物质基础及新药研究  

2.方剂文献及配伍规律研究  

四、学制与学分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适当延长1-2年。修业年限(含休学)为3-6年。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在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基础上拓宽加深。应在入学后一学期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修学总学分不少于15学分。  

士研究生课程所有成绩以百分制计,60分为合格。  

五、培养方式  

实行导师负责制,可围绕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成3-5人的导师组,采取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德育教育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每一个博士研究生要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由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所在学院及导师共同负责,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学院、教研室的政治学习、学术活动及各项集体活动。  

2.课程学习    

研究生在理论学习阶段均应参加课程学习,采取如听取课堂讲授、实际操作、讨论或自学等学习方法。课程结束时,均应通过考试或考核获得评定成绩。  

3.科研能力培养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科研活动。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使研究生在深入掌握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同时,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4.实践能力训练    

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教学、临床实践。  

教学实践,在教师指导下,承担本科教学中一部分理论课程、实验课、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教实习、指导毕业实习等。  

临床实践,可以随导师出门诊、做住院医师、进行专科实习等方式参加临床实践。  

六、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本学科具体的课程设置见附表。  

2.个人学习计划    

入学三个月内,提交《个人学习计划》,根据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导师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研究生科研或临床能力因材施教,由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认真填写,按期完成。应包括课程学习、确定应读的书目与学术期刊、针对研究方向查阅文献撰写综述、撰写开题报告并开题、开展相应的课题研究、听课及教学实践、临床实习及撰写学位论文等内容。  

3.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教学方式:包括课堂教学、学术讨论、实践实训等形式。  

考核方式:公共必修课与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考核;一级学科必修课、二级学科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方式由教研室或学科根据教学方式、内容和特点讨论确定,可为“笔试”、“口试”、“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方式。各科目考核要求教研室保存考核记录,以备检查。成绩均以百分制计,60分为合格。  

在整个学习期间考试课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或一门补考不及格者,须重修不及格课程,并延期一年毕业。  

七、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确实表明具备培养目标所要求水平。  

选题研究生应根据本专业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掌握国内外当前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确定课题。课题来源可以是导师从事科研项目的一部分或是在导师过去工作基础上新开拓的内容,论文选题要考虑本学科的发展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应有自己的新观点或在方法上有新的改进。  

开题经过选题的充分准备工作和实际论证,研究生写出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末前公开进行进行。开题报告会由所在学院组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与建议。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须在半年内申请重新开题一次。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一般不再随意改题。  

开题报告通过后,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题研究计划书》。  

论文撰写博士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要求文字精练,词语准确通顺,论点鲜明突出,论据充分可靠,层次清楚明晰,说理严谨透彻。论文的结论要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相应的理论水平。论文格式要求按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有关规定执行。  

论文答辩博士研究生完成论文工作,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要求发表被SCIEI收录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杂志增刊、论文摘要不计,作者单位必须注明长春中医药大学,文章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为其研究生指导教师);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并且在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杂志增刊、论文摘要不计,作者单位必须注明长春中医药大学,文章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为其研究生指导教师)。  

答辩按《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中有关论文答辩的规定执行。  

八、必修环节  

1.开题和文献阅读    

开题论文选题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其后经过选题的充分准备工作和实际论证,研究生写出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理论与实际意义、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课题研究的内容和主要研究方法;完成课题的条件;研究进度、具体安排及预期结果。开题报告会应在第三学期末前公开进行,开题报告会由所在学院组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与建议。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须在半年内申请重新开题一次。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一般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教研室审核,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开题报告通过后,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题研究计划书》。  

文献阅读研究生要围绕研究课题广泛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分析文献资料,写出不少于6000字的文献综述(涉及的主要参考文献50篇以上,参考文献中近五年内发表的文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且必须有近二年内发表的文献资料教材、技术标准、产品样本等一般不应列为参考文献)。  

在学期间文献阅读见附表2参考书目。  

2.中期考核    

考核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末,具体办法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中期考核方案》)执行。凡未参加中期考核及考核不合格,不准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跟随下一年级重修,参加下一级研究生中期考核补考核仍未参加或不合格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3.学术活动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在学期间参加专业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专题讨论、“研究生论坛”及“研究生暑期学校”等学术活动不少于3次,主讲不少于1次。完成后记录于《研究生培养手册》,存入个人档案  

4.科研学术道德与规范    

指研究生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必须在第一学期内修习学校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类课程,完成后记录于成绩单  

5.实践训练    

1科研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是保证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关键所在。本学科博士研究生要在导师指导下分阶段、有层次、有深度地进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  

2教学实践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教师指导下,承担本科教学中一部分理论课程、实验课、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教实习、指导毕业实习等。教学实践(包括多种教学环节)应不少于30学时。要求书写出理论授课教案不少10学时,并选择其中部分内容讲授理论课程不少于6学时。  

3)临床实践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可以随导师出门诊、做住院医师、进行专科实习等方式参加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12个月。在临床实践各个环节中,导师或临床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有明确的要求。  

研究生实践训练结束后,相关训练记录于《研究生培养手册》,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4)社会实践  指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实习或志愿服务活动,对于在校研究生具有加深社会和专业了解,向职场过渡,提升学生素质,增强就业竞争优势有多方面意义。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博硕医疗服务团、针青年、红十字志愿者协会等校院社会实践团队组织的活动,或可认定的国家级、省市级等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以学时计,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至少完成12学时。日常社会实践每次计3学时,暑期社会实践每天计8学时。  

5科研学分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实施办法》,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发表被SCIEI收录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杂志增刊、论文摘要不计,作者单位必须注明长春中医药大学,文章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为其研究生指导教师);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并且在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杂志增刊、论文摘要不计,作者单位必须注明长春中医药大学,文章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为其研究生指导教师)。    

九、本培养方案自2016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