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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中医医史文献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医医史文献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00503)  

一、学科简介  

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医史文献学科是以中国古代语言文字为桥梁,以中医文献为研究对象,以中国传统文化、中医理论为基础,以继承古代中医药理论、技能等精华和发展中医为研究目的的医文交叉学科,是中医学重要的基础学科。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医史文献学科主要由医古文、中国医学史和中医各家学说三个教研室及图书馆等研究机构组成,承担了医古文、中国医学史、中医文献学、中医各家学说、中国传统文化概论多门课程。2006年中医医史文献学科被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评为重点学科。2013年古汉语与医古文被评为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012年医古文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1987,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医史文献专业与《内经》专业共同招收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是《内经》语言的研究,先后招收了4名硕士研究生。2003年,中医医史文献学科被确认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并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至今学生已达十余人。
本学科拥有专业底蕴丰厚的师资队伍,多年来围绕日本汉医籍及中日韩医学文献的交流中医药文化、中医临床文献整理与应用等内容开展研究工作,逐渐确定了两个稳定的研究方向,即中医药文化与文献研究,历代医家学术思想研究。
中医医史文献学科现有教师12人。教授3人,副教授6人,讲师2人,助教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4人,在读博士2人。
近五年来,已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主持及参与科研项目10余项。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一门外国语及从事专业研究所需语言;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系统、扎实的中医药基础理论及系统的中医医史文献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掌握一定的现代科学研究方法,熟悉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具备独立承担科学研究、教学和临床专业技术应用的能力,能够在科研院所、高校及临床医院等机构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  

2.具备较深厚的中医药文化理论功底,能够熟练运用古代汉语知识,研究古代医学文献。  

三、研究方向  

1.中医药文献与文化研究  

2.历代医家学术思想研究  

四、学制与学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延长期不能超过2年。学分为32分。  

五、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坚持导师具体指导与教研室(研究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围绕课题组成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可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课题需要,吸收相关学科或跨学科专家参加,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力量。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院系、教研室的政治学习、学术活动及各项集体活动。  

2.要采取计划培养和因材施教相结合,既要制定统一的培养方案,又要因每个硕士研究生的特点和研究方向、课题及具体情况,制定单独的培养计划。  

3.要注意师生合作,教学相长,在加强导师指导、保证研究生受到全面培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和硕士研究生双方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实践能力、创新精神。  

4.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每一个硕士研究生要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六、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详见附表。  

2.个人学习计划  

第一学期:确定培养计划;课程学习。  

第二学期:继续进行课程学习;撰写文献综述,进行开题报告的准备及学位论文的设计、筹备工作。  

第三学期:①继续学习未完成的课程,专业课在本学期内完成完成文献综述。② 开题报告。  

第四学期:开始学位论文的具体科研工作;继续科研课题研究;中期考核。  

第五学期:继续学位论文的科研工作;参加一定数量的教学实践。  

第六学期:结束科研课题研究,撰写论文,进行答辩;评审学位。  

3.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教学方式:课堂教学、学术讨论、实践实训  

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公共必修课与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一级学科必修课、二级学科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由学院组织。考核方式由教研室或学科根据内容和特点讨论确定,并记录于教学大纲,可为“笔试”、“口试”、“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方式。各科目考核要求教研室保存考核记录,以备检查。成绩均以百分制计,60分为合格。  

通过国家外语六级考试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成绩60分以上者,可免修外国语(不免考)。  

在整个学习期间考试课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或一门补考不及格者,须重修不及格课程,并延期一年毕业。  

中期考核: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期,一般在第四学期末前,全体研究生须参加中期考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遵照中期考核办法及中期考核指标体系具体执行。根据中期考核结果分类与处理办法,通过中期考核后方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确实表明具备培养目标要求的第二条水平。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要求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科技核心期刊以上发表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杂志增刊、论文摘要不计,作者单位必须注明长春中医药大学,文章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为其研究生指导教师)。  

硕士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要求文字精练,词语准确通顺,论点鲜明突出,论据充分可靠,层次清楚明晰,说理严谨透彻。论文应注重应用研究和有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学位论文所引用的文献必须是第一手资料,具有客观准确性。科学实验必须有原始数据,数据资料统计学处理应真实可靠。论文的结论要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相应的理论水平。论文格式要求按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中外单位专家至少1人,答辩委员应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导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  

其他参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中有关论文规定执行。  

八、必修环节  

1.开题  论文选题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其后经过充分准备和实际论证之后,硕士生一定要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末前进行。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理论与实际意义,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课题研究的内容和主要研究方法;完成课题的条件;研究进度、具体安排及预期结果。开题报告会由所在学院组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与建议。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须在半年内申请重新开题一次。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一般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教研室审核,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开题报告通过后,填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题研究计划书》。  

文献阅读开题前研究生要围绕研究课题广泛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分析文献资料,写出文献综述(涉及的主要参考文献50篇以上,综述字数要求不低于 3000字。  

在学期间文献阅读见附表2参考书目。  

2.中期考核考核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末,具体办法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在学期间参加专业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专题讨论、“研究生论坛”及“研究生暑期学校”等学术活动不少于6次,完成后记录于《研究生培养手册》,存入个人档案。  

4.科研学术道德与规范  

指研究生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必须在第一学期内修习学校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类课程,完成后记录于成绩单  

5.实践训练  

科研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是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培养质量的关键所在。学术型研究生要在导师指导下分阶段、有层次、有深度的进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  

教学实践学术型研究生在教师指导下,承担本科教学中一部分课程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原则上教学实践总数应不少于30学时,其中理论讲授课程不少于6学时,要求书写出教案不少于10学时。  

临床实践研究生可以随导师出门诊、做住院医师、进行专科实习等方式参加临床实践,实践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在临床实践各个环节中,导师或临床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有明确的要求。  

研究生实践训练结束后,相关训练记录于《研究生培养手册》,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社会实践指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实习或志愿服务活动,对于在校研究生具有加深社会和专业了解,向职场过渡,提升学生素质,增强就业竞争优势有多方面意义。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博硕医疗服务团、针青年、红十字志愿者协会等校院社会实践团队组织的活动,或可认定的国家级、省市级等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以学时计,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至少完成24学时。日常社会实践每次计3学时,暑期社会实践每天计8学时。完成后记录于《研究生培养手册》  

九、本培养方案自2016级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