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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中医临床基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医临床基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100502  

一、学科简介  

中医临床基础学科经过多年的努力与实践,形成了三个稳定明确、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方向:一是张仲景学术思想及临床实验研究;二是六经辨证及仲景学术思想研究;三是温病学的理论及临床运用研究。经过多年的建设,三个研究方向特色更加突出,成果更加丰富。其研究水平在国内同领域研究中均占有一定地位。  

2008年以后承担的科研项目有36项,其中省属重点高校建设专项资金项目1项,国家教育部资金项目1项,科技部资金子项目1项,吉林省科技厅资金项目3项,省教育厅、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等科研项目共12项。科研经费近220.3万。近五年在国家重点和核心期刊共发表论文73篇,出版专著17部。2008年以来获得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1项,中医药科普图书著作奖三等奖1项,新药转让专利2项。科技成果登记多项。师资队伍方面学科现有教师14名,教授5人,副教授5人,讲师2人,助教2人。其中博士学位教师5人,在读博士2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名,硕士研究生导师6名,结构较为合理。  

二、培养目标  

总体要求:  

1.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本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书写外文的论文摘要,并具备听、说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具体要求如下:  

1.熟读《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辨》、《温热论》 。  

2.全面掌握仲景学术思想体系。能够运用六经辨证、脏腑经络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理论指导临床实践。  

3.具备现代科学研究的思维方法、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三、研究方向  

张仲景学术思想及临床实验研究。  

四、学制与学分  

基本学制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准,实行学分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适当延长1—2年。修业年限(含休学)为3—6年。  

总的时间分配为:  

第一学期: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第二学期:开展科研、临床、教学实践;撰写文献综述,进行开题报告的准备及学位论文的设计、筹备工作;《金匮要略》、《伤寒论》、温病学理论的深入研究与学习。  

第三学期:完成文献综述;进行预实验;完成学位论文开题。  

第四学期:继续临床、科研课题研究;接受中期考核。  

第五学期:继续学位论文的科研工作。  

第六学期:结束临床、科研课题研究,撰写论文,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在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基础上拓宽加深。  

课程学习实行学年学分制,总学分应达到15学分。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学期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  

博士研究生课程所有成绩以百分制计,60分为合格。  

五、培养方式  

实行导师负责制,可围绕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成3—5人的导师组,采取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一)德育教育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每一个博士研究生要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由研究生处和研究生所在学院及导师共同负责,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学院、教研室的政治学习、学术活动及各项集体活动。  

(二)课程学习  

研究生在理论学习阶段均应参加课程学习,采取如听取课堂讲授、实际操作,讨论或自学等学习方法。课程结束时,均应通过考核获得评定成绩。  

(三)实践训练  

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是保证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关键所在。博士研究生要在导师指导下分阶段、有层次、有深度的进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同时开展教学、临床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教学实践 博士研究生在教师指导下,承担本科教学中一部分课程、实验课、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教实习、指导毕业实习等。原则上教学实践总数应不少于30学时,其中理论讲授课程不少于6学时,要求书写出教案不少于10学时。在大专以上学校担任一门以上课程教学者可免除教学实践。  

临床实践 中医类博士研究生可以随导师出门诊、做住院医师、进行专科实习等方式参加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12个月。在临床实践各个环节中,导师或临床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有明确的要求。  

研究生实践训练结束后,相关训练记录于《研究生培养手册》,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四)素质拓展训练  

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在学期间参加专业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专题讨论、“研究生论坛”及“研究生暑期学校”等学术活动不少于3次,主讲不少于1次。完成后记录于《研究生培养手册》,存入个人档案。  

社会实践指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实习或志愿服务活动,对于在校研究生具有加深社会和专业了解,向职场过渡,提升学生素质,增强就业竞争优势有多方面意义。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博硕医疗服务团、针青年、红十字志愿者协会等校院社会实践团队组织的活动,或可认定的国家级、省市级等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以学时计,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至少完成12学时。日常社会实践每次计3学时,暑期社会实践每天计8学时。  

六、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具体的课程设置信息见附表1。  

2.个人学习计划  

个人学习计划应在入学三个月内,根据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导师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研究生研究或临床能力因材施教,由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认真填写,按期完成。  

3.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教学方式:课堂讲授、学术讨论、实验实训相结合。  

考核方式:  

1课程考试  

公共必修课与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一级学科必修课、二级学科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由学院组织。考核方式由教研室或学科根据内容和特点讨论确定,并记录于教学大纲,可为“笔试”、“口试”、“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方式。各科目考核要求教研室保存考核记录,以备检查。成绩均以百分制计,60分为合格。  

在整个学习期间考试课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或一门补考不及格者,须重修不及格课程,并延期一年毕业。  

2)中期考核  

考核时间安排在第学期,具体办法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完成论文工作,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要求发表被SCIEI收录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杂志增刊、论文摘要不计,作者单位必须注明长春中医药大学,文章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为其研究生指导教师);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并且在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杂志增刊、论文摘要不计,作者单位必须注明长春中医药大学,文章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为其研究生指导教师)。  

答辩按《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中有关论文答辩的规定执行。  

七、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是全面检验研究生学习质量、理论素养、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是综合训练独立工作能力、培养理论联系实际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是保证论文完成及质量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应根据本专业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掌握国内外当前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确定课题。课题来源可以是导师从事科研项目的一部分或是在导师过去工作基础上新开拓的内容,论文选题要考虑本学科的发展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应有自己的新观点或在方法上有新的改进。  

开题要求:  

经过选题的充分准备工作和实际论证,研究生写出研究课题的文献综述和学位论文的选题报告,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理论与实际意义,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课题研究的内容和主要研究方法;完成课题的条件;研究进度、具体安排及预期结果。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末前公开进行进行,开题报告会由所在学院组织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与建议。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须在半年内申请重新开题一次。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一般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教研室审核,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开题报告通过后,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题研究计划书》。  

课题检查要求:  

课题检查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中期考核方式之一。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论文撰写要求:  

博士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要求文字精练,词语准确通顺,论点鲜明突出,论据充分可靠,层次清楚明晰,说理严谨透彻。学位论文所引用的文献必须是第一手资料,具有客观准确性。科学实验、临床观察必须有原始数据,数据资料统计学处理应真实可靠。论文的结论要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相应的理论水平。论文格式要求按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有关规定执行。  

中期检查研究生在第四学期末前参加各培养单位组织的中期考核,通过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后方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论文撰写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符合《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并具备培养目标要求的水平。  

论文评阅、答辩与学位授予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与学位授予遵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执行。满足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后,应在学科专业内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正式申请论文答辩。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相应学位,同时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必修环节  

1.开题和文献阅读  

研究生在第三学期末开题,开题前研究生要围绕研究课题广泛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分析文献资料,写出文献综述(涉及的主要参考文献50篇以上,综述字数要求不低于4000字。  

主要参考文献:涉及的主要参考文献博士50篇以上,参考文献中近五年内发表的文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且必须有近二年内发表的文献资料。教材、技术标准、产品样本等一般不应列为参考文献。  

2.中期考核  

考核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末,由学科组织,组成由学科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学科秘书和导师参加的5至7人考核小组,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及课程学习、临床、科研能力进行考核。凡合格者可进入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不合格者中止培养或延长培养时间。  

3.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在学期间参加专业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专题讨论、“研究生论坛”及“研究生暑期学校”等学术活动不少于3次,主讲不少于1次。研究生完成后,记录于《研究生培养手册》,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4.科研学术道德与规范  

指研究生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必须在第一学期内修习学校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类课程,完成后记录于成绩单  

5.实践训练  

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是保证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关键所在。博士研究生要在导师指导下分阶段、有层次、有深度的进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同时开展教学、临床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教学实践 博士研究生在教师指导下,承担本科教学中一部分课程、实验课、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教实习、指导毕业实习等。原则上教学实践总数应不少于30学时,其中理论讲授课程不少于6学时,要求书写出教案不少于10学时。在大专以上学校担任一门以上课程教学者可免除教学实践。  

临床实践 中医类博士研究生可以随导师出门诊、做住院医师、进行专科实习等方式参加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12个月。在临床实践各个环节中,导师或临床指导教师应对研究生有明确的要求。  

社会实践指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实习或志愿服务活动,对于在校研究生具有加深社会和专业了解,向职场过渡,提升学生素质,增强就业竞争优势有多方面意义。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博硕医疗服务团、针青年、红十字志愿者协会等校院社会实践团队组织的活动,或可认定的国家级、省市级等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以学时计,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至少完成12学时。日常社会实践每次计3学时,暑期社会实践每天计8学时。  

研究生实践训练结束后,相关训练记录于《研究生培养手册》,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九、本培养方案自2016级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