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有关 要求,中华中医药学会对科技奖项设置进行调整并重新制定了《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奖励章程》。调整后,中华中医药学会设一个主奖项,即“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下设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原为独立奖项)、华佗中医药奖(新增)、青 年科技创新奖(原中青年创新人才奖)、岐黄国际奖等五个子奖项。其中,中医药科学技术 奖已完成2024年度推荐工作。为进一步协助做好其他子奖项推荐工作,吉林省中医药学会作为推荐提名渠道之一,积 极响应通知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转发如下,望相关单位予以重视并积极申报:
一、候选条件
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见附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提名渠道
(一)单位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学会;中华 中医药学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 管理局、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中药协 会等学会、协会。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及以上可联合提名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1个 人选(团队),每位院士每个子奖项限推荐1个人选(团队)。 岐黄国际奖除接受上述渠道推荐外,还接受以下单位和专家推荐(提名):国外知名中 医药学术团体、相关机构(中医孔子学院、中医药海外中心等);国医大师,中华中医药学 会常务理事,岐黄国际奖获奖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负责人3位及以上联合提名。
特别说明:
(1)各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优秀人选(团队);
(2)推荐人选(团队)应进行公示,并责成人选(团队)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至少5 天);
(3)确定推荐人选(团队)后,推荐单位将向申报人发送身份验证码,在线上推荐系统 填写材料;
(4)院士、专家提名人选(团队)身份验证码请与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联系。
三、材料要求
(一)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提名)书,所提交的推荐(提名)书电子版和书 面版应保持一致。(见附件)
(二)请推荐单位(专家)按规定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团队)遴选、书面材料审核及报 送工作。
“书面材料”指:
(1)推荐单位(院士)出具的推荐函原件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提名)人选(团队) 如何产生、公示情况、人选(团队)数量等信息;
(2)推荐(提名)书原始件1套,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
(3)申报李时珍医药创新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的候选人,还须提供基本情况介绍视频, 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为mp4,分辨率为1920×1080,请预先发送至邮箱jlszyyxh2006@163.com,待确认推荐后,再另行发送到中华中医药学会指定邮箱(见附件1通 知内)。
四、注意事项
(一)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保密要求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 康或违反伦理道德的,或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 的候选人(团队)。
(二)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华佗中医药奖获奖团队第一负责人)两 年内不得申报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李时珍医药创新奖获奖者两年内不得以第一完成人或团队 负责人申报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和华佗中医药奖。
(三)同一人选(团队)不得同时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个人/团队奖)和同级同类性质 的其他奖励。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个人/团队奖)和同级同类性质奖励的人选(团队)不 得推荐。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候选人)参加评审(包括全部 子奖项)。
(五)申报截止时间:各单位将推荐项目项目名称、完成人、申报人员名单、提名等级 等信息于7月8日报送科研处,我处将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公示,之后申报人在吉林省中医药学 会指导下进行网上填报。 (六)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骏骐 联系电话:13943041006
科研处
2024年7月5日